商会办公室通知
根据《青岛市聊城商会章程》第十二条、第十四条以及《青岛市聊城商会会费缴纳与管理办法》第六条、第九条规定,经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决议,截至2012年7月10日,所有已提交入会申请资料并经商会审核通过的单位,会费缴纳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25日,尚未缴纳会费的单位请及时缴纳本年度会费;逾期未缴纳会费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会申请,如再次入会需重新提交入会申请。
附:
青岛市聊城商会账户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
银行账号:372005570018010094517
青岛市聊城商会
办公室
2012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