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聊城商会2015年度明星企业及***会员评选 2015年9月12日经“会长办公扩大会议”(扩大到理事)通过2015年度明星企业及***会员评选。参加会议的有会长:武华军,秘书长:刘清法,常务副会长:丁晗、张仲民、李同景、范之兵, 副会长:鲁宏、衣恒富、解景虎、安伟、杨百立、林继光、武栋杰、 胡瀚升、辛海朝、李新增、秦磊、谢东方、刘效锋、周正学,理事:李景卫、梁越光、王守重、牛红岩,办公室:杨国良、刘艳丽等。 一.青岛市聊城商会评选2015年度明星企业标准: 1.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***的法律法规,积极参加创建和谐文明社会活动。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 2.遵守本会章程,认真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,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,没有损害商会利益和声誉的现象。 3.恪守诚信合法经营理念,提倡平等交易的道德风尚,用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取信于社会,在群众(同乡)和社会中有较好的信誉,无不良记录和反面舆论反映。 4.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纪守法,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检查和监督,依法纳税;企业在生产经营、纳税金额、发展规模、社会声誉等***发展方面在本商会会员中名列前茅。 5.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,成立三年以上。 6.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支持和赞助商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。 7.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,积极倡导正能量,与各界保持团结和谐的合作关系,社会形象良好。 8.在本商会中具备良好信誉,具备继续发展的广阔前景,具备做大做强的理想、规划、措施和实力。 二.青岛市聊城商会评选2015年***会员标准: 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遵纪守法,政治思想素质好。 2.遵守本会章程,热心商会事业,积极参加商会活动,认真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。 3.组织观念强,有集体荣誉感,维护商会安定团结、积极正面宣传商会。 4.爱心奉献精神强,服务意识强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,社会口碑好。 5.服从商会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6.参加商会服务工作时间两年以上。 三.评选方式和程序: 按照理事会和会员个人申报及评选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评选程序如下: 1.企业会员向各市县理事会提出申请或由各市县理事会直接推荐。 2.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以及秘书处成员与各大部门成员(原则各推出1-2名)组成。 3.评选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,对各市县理事会推荐会员进行走访审核。 4.对于***终获得明星企业、***会员称号者,商会将颁发奖牌并在网站、微信平台、会刊等上面发文公布。 6.评选时间:年度总结会以前完成。 7.各市县理事会提交明星企业及***会员时间9月20日前完成。 8.由宣传策划部组建评选委员会微信群,便于定日期、集合地点、接龙定人员等。 (来源:青岛市聊城商会会长办公扩大会议,拟稿:秘书处杨百立 牛红岩,审稿:秘书长刘清法,终审:会长武华军 ) | |